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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7章 犯罪嫌疑人祁国华

一个星期后,新江市公安局对巡视组车祸一案向省厅递了一份结案报告。

犯罪嫌疑人祁国华,驾驶超重卡车,因辗轧陈大为、陈卫国、蔡勇、姜晓华、张磊而致其全部死亡一案,经讯问和调查已预审终结,现将审理结果报告如下:

一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

犯罪嫌疑人祁国华,男,41岁,汉族,浙江省宁波市陈家湾人。文盲,不务正业。

二 逮捕的理由和根据

1967年因抢劫杀人未遂被判五年有期徒刑,刑满释放之后又潜入新江市进行了多次盗窃活动而伤害致一人重伤,三人轻伤。

在1977年被曾经留任新江市东城区派出所所长陈卫国抓捕归案,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。

由于陈卫国和犯罪嫌疑人祁国华是同乡同学,素有仇怨纠葛,所以怀恨在心。

犯罪嫌疑人在第二次被劳教释放后,他就查出了自己肝癌晚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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